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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就业市场拓展与毕业生回访调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提高本科生源质量与就业质量行动计划》(地大发〔2016〕23号),按照“稳固核心就业市场,积极开辟就业新渠道,完善‘圈层结构’就业市场模式,初步形成‘网格化’就业市场格局”的工作思路,本年度,学生工作处将继续组织开展就业市场拓展与毕业生回访活动。

一、走访形式

(一)各学院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提高本科生源质量与就业质量行动计划》(地大发〔2016〕23号)及《校领导分片联络重点用人单位及重点中学实施方案》中校领导分工,积极与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联系,确定走访时间与走访单位。走访单位以重点行业(地矿、能源、建筑)、重点企业(500强企业)为核心,积极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就业单位。

(二)各学院可安排小分队自行走访,实行组长负责制,每小组不超过5人,人员组成可包括学院(课部)班子成员、三级单位负责人、专业教师,每小组必须有1名辅导员。走访区域可参考“就业去哪儿我做主”调查结果,选择本学院对口单位开展(http://cug.91wllm.com/lecture/voteAndQa)

二、工作任务

1、重点拓展从未进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每个工作日走访数不少于2家,总数中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不少于2家;了解本学院(课部)的学科专业的社会需求情况,用人单位对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的建议,完成相关调查问卷;

2、积极走访接收毕业生人数较多的单位,收集毕业生信息不少于30条;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状态、工作成效,以及对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建议意见,邀请毕业生回母校进行招聘和座谈,完成相关调查问卷。

三、工作要求

1、本年度,各学院(课部)集中1-2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拓展走访(可多次),如有地域冲突,由学工处统一协调安排;

2、拓展走访总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前做好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可自行购买保险);

3、返校后于一周内提交总结和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就业促进行”原始记录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调查表、新闻通讯稿和典型图片资料(每家单位至少一张)等。

四、经费支持及奖励

1、毕业生人数在300人(含)以上的支持10000元,200-300人的支持8000元,100-200人的支持6000元,100人以下的支持4000元,超出费用可协调学院配套支持;多学院联合开展的,支持额度以负责人(组长)所在单位为准;

2、依据学校财务规定,支持经费仅用于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差旅补贴。其中差旅补贴采用包干制(含当地交通、通讯、餐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80元,最长补贴不超过5天,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

3、各学院(课部)在拓展走访过程中签订就业实践基地或实习基地协议(协议书参照“大学生实践育人基地合作协议”)的,给予工作经费奖励1000元/个;

4、所有经费均采用活动结束后报账方式支付。

五、时间安排

1、申请报名时间:详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交至学工处就业中心,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

2、拓展走访时间:7-12月,具体时间各小组自行商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7日

附件1:“就业去哪儿我做主”学生投票情况

附件2:“就业促进行”报名表

附件3:“就业促进行”原始记录表

附件4:“就业促进行”之“用人单位个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5:“就业促进行”之“毕业生个人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