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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湖北省教育厅拟对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阶段性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查工作,组织相关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结合前期提交学校的各一流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以及学校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绩效,认真梳理总结一流专业获批以来的建设进展情况。

2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3.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全面加强专业各环节高质量建设,为迎接专业认证工作做好准备,通过持续建设不断彰显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4.阶段性自查材料包括: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纸质版(签章)Word版,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院一流专业自立项建设以来的主要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的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原因分下一步重点改革推进举措及典型经验案例等;同时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逐个提交《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附件2)纸质版(签章)Word版

5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24日前提交到本科生院教育改革与专业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67885006、67884019,邮箱:jwc-jck@cug.edu.cn。

本科生院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