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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点击数:

各学院(人才培养单位):

为充分理解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形势下学生心理健康现状,帮助教师正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能,增强心理育人工作实效,切实构筑"三全育人"工作格局,现决定面向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等教育教学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了解和掌握后疫情时代学生心理健康现状和特点,学习以个别会谈、团体体验为主要工作方法开展学生工作;掌握有效谈话、危机干预等技能,识别学生潜在风险;提升工作认同感、自我效能感和价值感,增强核心胜任力,促进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及相关教育管理人员


三、培训地点

武汉东方明见心理培训教室

(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创意天地09号创意工坊3楼)

乘车安排:南望山校区西大门早上8:00统一上车,或者自行驾车前往。


四、培训安排

2023年4月的每个周五,封闭式培训,每天授课时长6小时,具体时段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具体安排见培训课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培训是学生工作队伍集中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充分掌握心理育人技能,持续推进“三全育人”工作的重要方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组织,确保全员参训,有效参训。


2.严肃纪律,提高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是全员封闭式培训,培训期间,参训老师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安全纪律等相关纪律要求及有关规定。各学院要做到应培尽培,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强化交流,注重成果分享。各学院要强化学员学习成果运用,开展学员成果交流分享,促进共同学习提高,应用到各自工作实际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现场联络人:王老师(东方明见),13080673690(微信同号)

学校联络人:候老师  6788367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培训课表





附专家介绍:

江光荣,华中师范大学桂岳卓越教授,湖北东方明见心理健康研究所理事长,中国心理学会理事,中国心理学会评定心理学家(第二批),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首批注册督导师。曾任湖北省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主任,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等职务。


李媛,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副处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学生资助中心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7年),教育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督导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首批认证注册督导师。


吴才智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七届);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委员、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湖北省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兼临床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研究方向为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辅导的组织与管理等。


于丽霞博士,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主要从事心理健康、心理咨询过程与效果、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等领域研究。


郭晓丽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发展研究与指导中心副主任、心理咨询专职教师,心理咨询与治疗方向专业方向博士在读。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X-15-011)。2000年起接受心理咨询与治疗系统学习与训练,参加了中美非结构式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连续培训项目、欧文.亚隆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连续培训中高级课程、心理督导培训项目、恋爱与婚前辅导团体领导者培训项目等。


胡霞,华中师范大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硕士;武汉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