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课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6]1号)要求,武汉市教育局将开展2016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配合武汉地区高校201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工作,我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由所在我校统一组织申报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武汉地区高校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应由本校统一组织后向当地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本校2016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高中、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
(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
(二)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因申报教师资格时尚未毕业,高校应为申请人统一出具证明公函(格式见附件5)。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四)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要求必须使用指定体检表(见附件1)。高校医院如具备体检条件,可以安排学生体检;否则要学生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指定医院名单详见公告)。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要使用指定的表格(见附件2),由高校有关部门鉴定盖章。
三、网上报名
4月18日-4月29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 – 17:3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申请人网报时应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
网报结束后,请各申请人于2016年5月9日-11日携带完整申报材料在新峰公寓学生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高中阶段】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注意普通话水平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
4.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6.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7.个人照片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初中及初中以下阶段】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由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自行下载正反打印);
7.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现场确认时注意:
1.申请人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见附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2.本次核对结束后只收取复印件,请申请人审核结束后将原件妥善保管!
大学生就业中心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材料
2.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