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校学生工作全面发展,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需要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的相关政策,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现面向全校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开招聘2016-2017年度学生兼职辅导员,为我校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开阔的实践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对象、名额与工作岗位
1.面向一、二年级优秀研究生(三年制)(含2016年9月份入学的研究生)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充实各学院辅导员队伍,作为带班辅导员的补充力量(个别名额安排到学生工作部门工作)。
2.面向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2016年9月份进入三年级或四年级)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作为园区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少量名额安排学生工作部门工作)。
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了解我校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兼职工作;
4.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本处理能力和心理沟通能力;
5.服从管理,组织观念强,责任心强,有协作和奉献精神,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6.原则上要保证在相关岗位上工作一年(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7.兼职辅导员是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储备力量,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并符合专职辅导员招聘基本条件的优先考虑。
三、申请报名
1.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学工处主页“通知公告”或“表格下载-学习支持”中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分研究生用表和本科生用表)。
2.应聘者在报名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考核过程中或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拟应聘学院兼职辅导员的,请将报名表交至招聘学院学工组;拟应聘学园兼职辅导员的,请将表交至学工处大学生管理中心;拟应聘学生工作部门兼职辅导员的,将报名表交至学工处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办公室。
四、考核与录用
1.本年度招聘工作采取用人单位自主选拔招聘,党委学工部组织统一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
2.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选拔推荐合适人选,力求本学院专兼职辅导员男女比例与学生男女比例一致,并在6月25日前将拟选聘结果和所有报名表送交学工处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办公室。
3.各用人单位需确保从优秀研究生中选拔推荐的兼职辅导员,在其毕业时能够满足我校专职辅导员选聘的基本条件。
党委学工部将对各用人单位选拔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予以全校公布。
五、招聘岗位公布
工作单位
| 岗位数
| | 工作单位
| 岗位数
|
地球科学学院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3
|
资源学院
| 3
| 珠宝学院
| 1
|
材化学院
| 1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
|
环境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工程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
| 2
|
地空学院
| 2
| 校团委
| 1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3
| 研工部
| 1
|
自动化学院
| 2
| 学工部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各学园及相关部门(本科生)
| 36
|
外国语学院
| 1
|
六、要求及待遇
凡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与学生工作部签订《兼职辅导员岗位责任书》,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聘用期为一年。
学生工作部按照平均总额研究生7500元/人·年、本科生6000元/人·年给兼职辅导员发放补助。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7—67883210(办)
地 址:西区学生工作部207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关于招聘2016-2017年度兼职辅导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