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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兼职辅导员年度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兼职辅导员:

为充分了解兼职辅导员一年工作状况,科学评价兼职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现将2015-2016年度兼职辅导员考评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5年9月底之前上岗,且一直工作到2016年6月的兼职辅导员(含学院和部门兼职辅导员)参加本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中途上岗的兼职辅导员由用人单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兼职辅导员年度考评用人单位年度考评表》。

二、考评过程

1.个人总结。结合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工作、生活及心得体会认真撰写总结报告。

2.用人单位考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科室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对所任用兼职辅导员进行考评,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兼职辅导员年度考评用人单位年度考评表》。

3.学校考评。组织兼职辅导员述职答辩会,陈述5分钟,答辩2分钟。

三、考评安排与评分标准

1.兼职辅导员个人总结和述职PPT在6月12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学工处学习中心。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习中心办公邮箱cugLSC@163.com。述职PPT主要内容为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工作心得及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初定于6月13日(周一)下午2:30在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三号、四号学习室举办述职答辩会。

3.总结答辩考评评分标准:

A.工作态度15分(热爱学生工作,工作时间有保证,积极、主动、认真完成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

B.工作开展及成效60分(能顺利打开工作局面,有团队精神,工作上灵活、创新、负责,得到学生和老师认可)。

C.工作作风与奉献精神15分(勤恳踏实、深入工作实际,有奉献精神)。

D.现场表现10分(思路清晰、表述流利,回答问题契合现实、仪表得体)。

4.考评总成绩由用人单位考评和学校答辩考评两项组成,总分100分,其中用人单位考评占50%,总结答辩考评占50%。

四、奖励

依据考评结果,学生工作处评选15%的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评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31日

中国地质大学兼职辅导员年度考评用人单位年度考评表

 兼职辅导员姓名:              用人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评议内容

评议结果

优秀

4-5分

称职

3-4分

基本称职2-3分

不称职0-2分

工作时间有保证,能完成规定工作量。

热爱岗位工作,工作态度端正,待人热情。

能认真对待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

积极参加学生及学生工作的各类活动和会议,并能发挥作用。

积极配合所在部门老师开展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效果好,学生和老师的满意度较高。

有兼职辅导员角色意识,能主动融入工作。

认真学习各种理论政策,有胜任工作的理论知识。

工作效率高,善于钻研学生工作,能独立开展工作,注重工作创新。

日常工作注重方式方法,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工作能力逐步提高。

价(总分不超过50分,0.5分制)

说明: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按照总分100分计算,其中用人单位评定占50%,PPT现场汇报评定占50%。

附件: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