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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秋季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点击数:

各学院学工组:

现将2017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受助标准:每人3000元/年

(二)受助对象及条件:

1、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刻苦,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70%;

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提交相关证明):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自愿申请的学生向学院学工组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见附件),一份,正反面打印。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出资单位。

三、提交材料:

请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电子版)。

10月19日前,请将《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份,正反面打印)、《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一份) + 两种表格的电子版 + 学生电子登记照+感谢信,提交到大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和地大资助工作群共享里。

四、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中海油助学金指标
1 地球科学学院 1
2 资源学院 2
3 材料与化学学院 2
4 环境学院 2
5 工程学院 3
6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1
7 海洋学院
8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3
9 自动化学院 1
10 经济管理学院 4
11 外国语学院 1
12 信息工程学院 2
13 数学与物理学院 1
14 珠宝学院 1
15 公共管理学院 2
16 计算机学院 2
17 体育课部
18 艺术与传媒学院 2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 李四光学院
 合计 30人

附件一: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附件二: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