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现将2017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受助标准:每人3000元/年
(二)受助对象及条件:
1、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刻苦,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70%;
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提交相关证明):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自愿申请的学生向学院学工组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见附件),一份,正反面打印。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出资单位。
三、提交材料:
请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电子版)。
10月19日前,请将《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份,正反面打印)、《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一份) + 两种表格的电子版 + 学生电子登记照+感谢信,提交到大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和地大资助工作群共享里。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中海油助学金指标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1 |
2 |
资源学院 |
2 |
3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2 |
4 |
环境学院 |
2 |
5 |
工程学院 |
3 |
6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1 |
7 |
海洋学院 |
|
8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3 |
9 |
自动化学院 |
1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11 |
外国语学院 |
1 |
12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13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1 |
14 |
珠宝学院 |
1 |
15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16 |
计算机学院 |
2 |
17 |
体育课部 |
|
1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20 |
李四光学院 |
|
合计 |
|
30人 |
附件一: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附件二: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