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孵化)
分基地年度考核及分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办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15]36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地大发[2015]45号)精神,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和学科优势,探索推进“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搭建平台共促大学生创新创业,2015年、2016年、2017年共评选出1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孵化)分基地(以下简称“分基地”)。按照《关于举办第三届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安排,落实双创教育工作专题研讨会要求,现就开展分基地年度考核及2018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基地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材化学院、环境学院、工程学院、地空学院、海洋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信工学院、数理学院、体育学院、经管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孵化)分基地
(二)考核内容
1.顶层设计与改革实践:本学院制定出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文件情况;本学院探索实践“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情况;
2.物理空间:为创业学生提供必要的实验室、设备材料和工作间,确保分基地物理空间专属专用;
3.创业团队:在学院分基地或学校基地有不少于3个入驻团队;建立在校学生创业台账和毕业五年内学生创业情况统计台账;
4.导师与实践:拥有不少于10名创业导师,其中,校外企业导师不少于5名;开展丰富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其中年度新增创业导师不少于3名。
(三)材料提交
1.本学院关于学院“三融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报告一式一份。报告内容应包括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本学院创新创业学生成长典型事迹(请勿与2017年事迹重复提交)。主要内容应包括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积极探索、取得的成绩、分基地给予的指导与支持、学生个人或团队成长感悟。材料不少于1500字,属原创作品。
3.本学院创业团队台账、创业实践活动一览表、创新创业教育所获奖励与荣誉一览表、创业导师信息表各1份,时间节点2017年11月-2018年11月。
(四)具体流程
1.材料提交,请各单位12月18日前提交各项纸质版材料,电子档发送至cugchuangye@163.com。
2.专家评审与走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公布考核结果并确定下一年度经费资助额度。
二、2018年分基地申报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提供专用物理空间(不含专业实验室、各种学生活动场所等交叉空间)作为本学院分基地,重点支持学院建设校园创客空间、创业模拟实验室、创业工作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2018年度拟支持2个分基地建设,建设周期3年。
(二)具体要求
1.提供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专用物理空间,明确物理空间用途,制定分基地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2.完善创新创业相关数据库,建立在校创业学生及毕业五年内创业学生完整台账信息,建立创业导师数据库,并已有企业导师加入,数据库信息更新及时;
3.结合各单位特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探索推进“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
4.注重氛围营造,组织开展参加各类创业竞赛、科技作品竞赛,举办创业论坛、建立创业社团、组织经验交流、事迹报告等活动,促进学生创业群体的沟通和交流,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学生在创业活动中经锻炼、增知识、长才干。
(三)申报流程
1.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培养单位于 2018年12月18日前提交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cugchuangye@163.com;
2.评选。通过答辩或实地走访的形式开展考评。
3.公示,并配比支持经费。
(四)支持政策
1.新增入选建设的分基地将给予经费支持,专款专用,用于分基地建设的调研差旅、文印、办公、设备、材料等日常开支,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使用,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
2.同等条件下,学校基地优先接纳分基地推荐的创业项目入驻;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分基地专兼职老师参与相关培训。
联 系 人:张华
联系电话:(027)67883200
邮 箱: cugchuangye@163.com
联系地址:学生创业指导中心334室(聚创楼暨北区食堂三楼)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
2018年12月6日
附件一:创业分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二:导师信息表.docx
附件三: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活动、奖励登记表(三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