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各类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填报2023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严格按专业培养方案填报计划,注意避免漏报,以免影响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工作,在安排实习计划时做好传染病防控相关预案,保证年度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3.各学院应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安排相应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相关学院要保证秭归、周口店、北戴河等实习站师资队伍相对稳定。
4.秭归、周口店、北戴河、巴东等实习站实习、南望山及九峰测量实习等实习填报《基地实习计划表》,其它实习填报《非基地实习计划表》。
5.相关实习站实习时间为:
基 地 |
时 间 |
基 地 |
时 间 |
秭 归 |
6-9月 |
周口店 |
7-9月 |
北戴河 |
8月 |
巴 东 |
7-8月 |
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计划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与电子档交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章帆,电话:027-67885009
本科生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