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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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育人故事”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树立潜心育人优秀典范,营造积极向上育人氛围,展现学校“三全育人”的工作成效,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最美育人故事”征集和评选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征集内容

围绕学生成长成才的方方面面,亲身经历的能够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育人故事。重点聚焦在思想解惑促成长、心理解压促健康、学习解困促提升、生活解难促信心、就业解忧促发展、民族教育促团结等方面的成功个案和感人故事。

三、撰写要求

1、主题鲜明,典型突出。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贴近学生思想学习实际,鲜活反映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生动育人实践,且具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2、内容详实,“故事性”强。用平实温暖的口语讲述真实感人的育人故事,重在心中有爱,言之有物,对故事发生的场景、人物、情节等细节进行描述。

3、文风朴实,格式规范。故事采用第一人称撰写,应具有较强可读性和启发性,不得杜撰、抄袭,为维护学生隐私,故事中的具体人物信息可用化名代替,并标注“化名”字样。

四、活动安排

1、案例征集(10月19日-11月6日)。面向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征集故事文本并组织专家书面评审,评出10个作品进入展示环节。

2、展示表彰(11月7日-11月19日)。召开“最美育人故事”展示表彰大会,要求制作精美PPT,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8分钟育人故事讲述展示,专家根据现场表现评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表彰。

3、宣传与刊发(11月20日-12月31日)。征集作品将择优编辑成册,在学校相关媒体刊发推送和向校外媒体推介。入选作品作者将获赠作品集。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育人故事征集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故事撰写的指导与把关。每位专职辅导员须提交1篇育人故事,以学院为单位须报送至少2篇班主任育人故事,具体格式要求参考附件1。

2、各学院请于11月6日前汇总育人故事,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xgcszbcug@163.com,邮件以学院+育人故事命名,联系人姚老师,67883192。

 

 

 

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