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校本科招生工作大会精神,构建招生育人工作格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涵养广大学子地大情怀,提升学校美誉度,引导更多优秀学子投身“美丽中国、宜居地球”建设,现举办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三、活动流程
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分为“星火”(示范型)和“星辰”(引领型)两个项目,旨在通过引导学生走进中学开展招生宣传、推介地大的方式,弘扬“地大精神”、传播“地大故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1)“星火”(示范型)项目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
面向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
团队组成:可以个人形式申报,亦可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每位同学只能作为一支团队的领队参与该项目;
具体内容:
①项目报名。申报人加入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通知咨询群(群号:737799962),登录:手机端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报名链接、电脑端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报名链接(推荐使用电脑端),按照“我把地大带回家”报名系统要求(操作指南见附件),于12月17日前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后,即可完成报名,后续项目培训、物资发放、结题提交等事宜将在QQ群内通知;
②项目培训。本科生院将在项目实施前集中组织团队开展工作培训;
③物资发放。本科生院将通知各团队集中领取招生宣传物资;
④项目实施。各团队按照既定方案在寒假期间开展项目;
⑤结题材料提交。各团队在项目实施完毕后依据相关要求提交《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反馈表》盖章扫描件、宣传素材等,具体结题要求另行通知。
(2)“星辰”(引领型)项目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
面向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
团队成员:可以个人形式申报,亦可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每位同学只能作为一支团队的领队参与该项目;
具体内容:
①项目报名。申报人加入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通知咨询群(群号:737799962),登录:手机端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报名链接、电脑端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报名链接(推荐使用电脑端),按照“我把地大带回家”报名系统要求(操作指南见附件),于12月17日前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后,即可完成报名,后续项目培训、物资发放、结题提交等事宜将在QQ群内通知;
②项目培训。本科生院将在各项目实施前集中组织团队开展工作培训;
③物资发放。本科生院将通知各团队集中领取招生宣传物资;
④项目实施。各团队按照既定方案在寒假期间开展项目;
⑤结题材料提交。各团队在项目实施完毕后提交《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项目反馈表》盖章扫描件、《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结题报告》、照片或视频等宣传素材等,具体结题要求另行通知;
⑥答辩评比。本科生院集中组织各团队进行答辩评比,根据团队综合表现,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展示优秀项目。
四、荣誉奖励
“星火”(示范型)项目荣誉奖励1项:
根据团队综合表现,评选若干优秀团队予以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展示项目成果。
“星辰”(引领型)项目荣誉奖励4项:
①荣获一等奖的团队指导教师将获评“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②荣获一等奖的团队成员将获评“优秀招生宣传员”称号;
③给予三等奖及以上的团队荣誉奖状及物质奖励;
④荣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成员将获得学校创新创业学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将此次实践活动作为招生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吸引优质生源的重要工作抓手,严格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
2.积极动员。各学院须提前谋划,做好组织动员,号召广大学生积极申报,增强作为地大人的自豪感,让“地大故事、地大声音”传播得更广更响。本科生院将依据各学院组织动员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个人”,作为招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重要参考指标。
3.保障充足。鼓励活动形式创新,凸显活动亮点。提前做好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安全,守牢安全底线。鼓励各学院建立配套支持经费,用于保险购买、物资保障、评优奖励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鹏
联系电话:027-67848570,67883304
活动咨询QQ群号:737799962
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8日
附件:《第十二届“我把地大带回家”实践活动报名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