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应征入伍服兵役本科生: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我校本科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义务兵。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不包括在内。
(二)直招士官。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或在校生,当时申请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手续,退役后来学校办理复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对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年限。
三、申请材料
(一)义务兵代偿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并正反两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手填及复印无效,一式两份,打印后送当地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资部签署意见并盖章,(网址:http://zbbm.chsi.com.cn/)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直招士官代偿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送当地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资部签署意见并盖章,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电子合同截图。
(三)在校生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1.通过“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一式两份,打印后送当地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资部签署意见并盖章);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3.退役复学学生,提供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退役入学学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学费减免资助需要在校期间每年申请,不能一次申请多年学费。
学费资助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原则,有意申请学生请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奖助中心105前台。
财资部地址:南望山校区东区财资部225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7-67885022
本科生院奖助中心地址:南望山校区西区学工部105办公室,联系人:白老师,咨询电话:027-67883443
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