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  正文
关于加强2011年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6点击数:

2011年我校各类实践教学工作及毕业论文(设计)正全面展开,为了做好上述工作,确保各类实践教学工作高质量完成,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习工作

1、 各学院(课部)应该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修订)》和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各类实习,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地点落实、经费落实,不能随意压缩实习时间。

2、 各学院(课部)应加强对实习的指导和质量监控,应让学生填写实习反馈调查表,并将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同时撰写实习工作总结,交院系和教务处存档。

3、 各学院(课部)及实习站应该严格按照中地大校办字[2009]17号文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4、 实习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学生名义领出后挪作他用或截留

5、 学校将派教学督导员到各实习站(点)检查实习进行情况和院系对实习的组织情况。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撰写,达到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大纲的要求,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 今年毕业论文答辩应于6月15日前结束,各院系在确定答辩时间和地点后,应提前3~5天通知教务处质量评价科,以便学校安排督导员进行检查。

3、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存档,存档材料包括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类附件材料和答辩时评委的评分记录。

4、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应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包括“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统计表”、“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和“优秀论文摘要(中英文)”。

5、 及时推荐上报2011年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名单及相关材料。

教 务 处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