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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点击数:

各学院(培养单位):

    2021 年暑期将至,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保障广大同学健康和

安全,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及安全稳定工

作通知如下:

    1.加强教育宣传,提升疫情防控意识。按照湖北省教育厅要求,通过安全

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学习暑假安全温馨提示强化学生安全行为意识,签订高等学

校暑假安全告知书与责任书并做好存备。开展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按

照“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并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疫

情防控要求,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强化防控

意识,确保学生底数清楚、行程可追踪、家校有协同;开展学生动态摸排和谈心

谈话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经济状况和行为动向,摸排安全隐患,

开展“点对点”帮扶关怀,解决学生实际问题。

    2.严格校园管控,确保校内平安稳定。各学院(培养单位)加强暑期学生

留校审批和教育管理,非必要不留校。督促留校学生按照“点对点”原则在校内

相对固定场所工作、学习、生活,不聚集、不聚餐;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和宿

舍清洁通风,每日自测体温并按要求开展晨午晚检;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汉跨区

域流动,确因科研、实习等要求需要外出的,必须向学院(培养单位)提前申请

报备行程并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暑期留校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发生中高风

险地区旅居史的,学校将根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分。

    3.强化防控指导,做实学生流动报备。校外学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不

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社团、班级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旅游,

学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需按要求办理报批、报备手续;暑期在外参加科研工作、

野外实习、社会实践等的同学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报告流动情况和身体状况;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好学生动态排查和统计工作,发现学生身体异常的情况

应第一时间上报。返校学生须严格履行个人健康状况及行程报备手续,提前关注

当前所在地疫情防控动态,并严格向所在学院(培养单位)报备,不得出现谎报、

瞒报、漏报、迟报等行为。

    4.抓好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健康平安。以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暑期安全教育

提示工作为契机,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救自护

能力。一是加强宿舍、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醒留校学生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违

章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做到人走断电,外出时锁好门窗;二是开展汛期安全

教育和防溺水工作,督促全体同学减少恶劣天气外出,远离水库、河流、池塘等

危险区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通水性的同学不要擅自

下水施救,避免溺水或造成其他意外伤害;三是做好防电信诈骗、防非法校园贷

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警惕各类网络诈骗。增强金融风

险防范意识,不参与非法校园贷,切实杜绝视频裸聊、网络刷单、出售银行卡等

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加强其他安全提醒,增强学生防火、防盗、防传销、防意外

伤害等安全意识,注意出行交通安全,避免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在网络上理性表

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做好暑期值班,紧急情况妥善处置。各学院(培养单位)应按照学校暑

期轮休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留校学生管理,遇紧急情况应第一

时间上报学校并按相应程序妥善应对和处置。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部)         

2021 年6 月29 日         


附:高等学校2021 暑假安全告知书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