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办):
档案是人们从事每一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是机关工作的有效工具,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科学研究的必要条件、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具有其他文献所不能代替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全处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在规范全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中心(办)依照《学生工作部(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在综合事务办公室的指导下启动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二 、学生工作部(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中心(办)负责人是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心(办)须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三、各中心(办)须开辟专门的档案柜,并根据档案分类醒目标识。
四、学生工作部(处)档案实施电子化管理,《学生工作部(处)档案总目录》及《学生工作部(处)档案分目录》实行电子版记录和文本版备案。
五、各中心(办)须在4月3日前完成既有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4月初,综合事务办公室将组织处领导参加的专班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