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的选拔补充机制,决定从201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和推免生中补录“1+3辅导员计划”2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1+3辅导员计划”人选的条件
1.取得201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资格或取得2015年推免生资格,且全日制本科学业在我校完成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热爱辅导员工作,有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组织协调能力强;
3.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地学类专业学生优先。
二、“1+3辅导员计划”相关规定与待遇
1.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以面试方式择优录用。面试工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辅导员计划”的学生于4月16日17:00之前向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办公室提交《中国地质大学2015年“1+3辅导员计划”申请表》(在学工处主页“表格下载—学习支持”栏中下载)。
2.按照“1+3模式”安排工作和学习。第一年不选课,专心从事辅导员工作;后三年边工作边学习,三年内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业。
3.第二年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三、四年参评奖学金。注册学籍后按学校要求缴纳学费。
4.满四年后,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并能正常研究生毕业,若愿意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则转为学校专职辅导员;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自主择业,按应届毕业生派遣。
5.受聘人员的人事身份为研究生,按2000元/人·月标准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每年按12个月计算。
6.转为专职辅导员后,原则上需再做四年辅导员工作后方可转岗。
三、工作要求
“1+3辅导员计划”是改善我校辅导员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是专职辅导员的重要来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目前专职辅导员队伍状况,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学工部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