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工部字[2014]10号),现决定开展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院(课部)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工部字[2014]10号)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并于5月20日前将材料交大学生就业中心(材料要求图文并茂便于通过网站、微信和展板等进行宣传,如有视频资料,也可提交),电子版发至邮箱10491@vip.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1:
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
学院(课部)
| 本科毕业班级数
| 先进毕业班名额
| 本科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地球科学学院
| 9
| 2
| 296
| 30
|
资源学院
| 12
| 2
| 372
| 37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9
| 2
| 246
| 25
|
环境学院
| 9
| 2
| 229
| 23
|
工程学院
| 15
| 3
| 514
| 51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8
| 2
| 219
| 2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13
| 3
| 385
| 39
|
经济管理学院
| 17
| 3
| 500
| 50
|
外国语学院
| 6
| 1
| 98
| 10
|
自动化学院
| 4
| 1
| 115
| 12
|
信息工程学院
| 12
| 2
| 350
| 35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6
| 1
| 163
| 16
|
体育课部
| 1
| 1
| 27
| 3
|
珠宝学院
| 5
| 1
| 170
| 17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2
| 2
| 305
| 31
|
公共管理学院
| 9
| 2
| 231
| 23
|
计算机学院
| 9
| 2
| 228
| 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20
| 2
|
总计
| 156
| 33
| 4468
| 449
|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部字[2014]10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培养“品德高尚、基础厚实、专业精深、知行合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形成榜样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毕业班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全班同学精神风貌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积极上进、乐于助人,形成了思想进步、学习勤奋、崇尚科学、实践创新、追求卓越、团结友爱、舍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经常组织同学就学习中的问题开展讨论和交流,遵守学校的秩序和纪律,考风考纪好,有追求学术卓越的氛围,有良好的学术风气,积极的学习态度,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
3.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呈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能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体育活动、文娱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素质。班级在本年级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情况突出,在校内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4.全班同学有清晰的职业规划,毕业证、学位证获取率和就业率处于学院较高水平。班级同学满腔热情报效祖国,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积极性高,西部基层就业人数多。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精神风貌昂扬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所学专业,追求学术卓越,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实践动手能力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以上。四年学业总成绩名列前茅,在学院(课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以内。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审美情趣格调高雅,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4.已签约就业或升学(含出国)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西部志愿者、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毕业生,以及已取得“营业执照” 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原则上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5.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者;(2)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3)不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部)和校团委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以各学院(课部)为主实施,在班级申报、推荐基础上由学院(课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院(课部)党委(总支)审定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评选时间:每年5月中旬到6月中旬。
3.评选名额。先进毕业班按学院(课部)毕业班总数的20%上报,不足一个名额的按一个上报。优秀毕业生的人数控制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且录取研究生(含出国)人数不超过总名额的40%。
4.评选表彰。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新生代·学生网”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纪念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同时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5.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四、其它
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