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综合  >  正文
关于加强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习实践学生多,留校学生多、学生活动范围广等实情,为维护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强化安全防范,维护校园稳定,现就加强暑期学生教育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1、学生原则上在放假后一周内离校,贵重物品由学生本人带走或妥善保存。有特殊原因在暑假期间需要留校的,必须向学院书面申请获准同意。学院确认后做好相关数据登记存档。

2、学生留校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填写《暑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在留校期间,学生要严格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需要外出活动一天以上的学生必须向学院老师和宿舍楼栋管理人员报告去向,期间需要长时间离校(三天以上)的学生必须在各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宿舍楼栋值班员处登记。

3、针对暑期留校的学生,各学院(课部)进行相对集中住宿管理,不允许单人单独住宿。对离校回家的无人居住的宿舍要贴上封条并做好登记。安排至少一名学生和老师负责联系,并管理假期留校学生。

4、安排人员经常开展宿舍巡查,实时把握留校学生的情况,防止留宿校外人员,及时处理影响安全的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掌握学生行为状况。各学院(课部)组织学生填具《2015年暑期学生动向统计表》,以便查询信息。开展专题安全教育,要求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承诺,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提醒学生注意各安全事项。学生不得外出涉水、游泳、游玩,不得夜不归宿,不得酗酒,不得参加校外集会聚集活动。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注意出行安全、饮食安全等,防止发生意外。

3、做好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实习规定,按照实习实践方案和纪律要求,安全作业、规范操作、科学实施,实习学生之间做到相互照应和密切联系。带队老师应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实习实践各环节安全,做到安全教育全覆盖。学生在校内组织活动超过50人的报保卫处备案。

三、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地高校做好汛期校园安全防范,要提醒学生注意校舍、食堂、在建工地、水电线路等硬件设施在汛期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提醒校内外学生加强防溺水、防洪水、防泥石流等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应急自救能力。

3、从留校学生中遴选合适人员,组建防汛预备队伍,做好防汛准备。

四、加强动态研判和信息报送

1、加强安全预警和形势研判。针对重点群体、重要情况、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总值班台报告。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做好应对预案。

2、各学院(课部)将负责暑期留校学生管理的人员,协助工作的学生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留校学生详情和防汛人员等信息数据书面盖章后于7月8日前报送学工处大学生管理中心备案。(具体表格见学工处表格下载专栏)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