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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关于2016年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5点击数:

中国地质大学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是湖北省教育厅2011年批准建设的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和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中心每年投入经费20万元面向全省高校设立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现就2016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和研究周期

1.2016年度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设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8000元。

2.本次研究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的四个研究方向:(1)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理论研究;(2)大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与教育模式研究;(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4)基于大学生发展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研究。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重点课题申请建议参考《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的,须报中心批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湖北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具体要求有:

1.各类项目申请者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不具有中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研究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5.承担中心开放基金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中心2016年科研开放基金项目。

三、结题要求

1.重点研究项目结题,须达到以下要求:

公开发表1篇SSCI期刊论文;或公开发表1篇T3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公开发表1篇T4以上级别期刊论文并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公开发表2篇T5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公开发表1篇T5以上级别期刊论文并成功申请省部级课题(须有经费);或公开出版专著(译著)1部;或成功申请1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规划、青年课题)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青年、一般、重点)。

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2.一般研究课题结题,须达到以下要求:

公开发表1篇T5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公开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并成功申请省部级课题(须有经费);或成功申请1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专项任务)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青年、重点)。

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3.以上论文、课题和专著(译著)由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其第一完成单位为相应的重点研究基地,成果须注“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基金资助”。

四、申报程序

申请者须在大学生发展与创新研究研究中心(或高等教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处)网站下载填写《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申报书》(一式3份、A4纸打印),并于3月20日前将申请表(含电子版)报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岚  联系电话:027-67885094

E-MAIL: yjs18@cug.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教所218室。

邮编:430074

附件: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申报书

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20160125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