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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开展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各相关部门、各学生组织并全体学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我校拟定于2016年6月初举办我校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一)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互联网+”大赛工作委员会,组委会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领导小组

组长:王焰新

副组长:傅安洲 赖旭龙 郝 芳

成员: 王林清 龙 眉 兰廷泽 严 良 杜远生 张 玮 郝义国 胡圣虹 殷坤龙 喻芒清 鲁 元

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王林清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具体开展赛事相关工作。

(二)成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经组委会提名,由校内相关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工研院、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等专家组成,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本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团队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担任。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方式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阶段(4月30日-5月25日)

参赛团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并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概述、申报团队和企业简介、产品介绍、市场分析、营销策略、商业模式及项目展望、财务分析及盈利能力及相关成果展示等),一式二份。由学院汇总并填写《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材料报送截止5月15日。

参赛作品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选取相对比例的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决赛答辩。进入第二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省赛的创业项目及团队,按要求申报材料后,直接进入本赛的决赛阶段。

2、决赛阶段(5月26日-6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赛结束后,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要求进行校级决赛答辩评审,并选取优秀项目代表我校参加中国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优秀项目团队需在7月10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完成网上报名。

七、奖励办法

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凡是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八、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成立本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大赛的相关工作。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成立后,于4月15日前将工作组名单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2、各学院(课部)、学生组织应在各单位内部进行广泛的宣传,积极动员。要加强对立项申报工作的指导,组织老师对学生的选题、科研计划、申报作品的撰写等方面给予系统地指导。

3、各申报者若有相关获奖证明需将其复印,并以附件的形式连同申报书一起上交。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个人上报将不予受理。

4、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4月30日—5月15日

上报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孵化基地(北区食堂三楼)334室

电子版发送至chuangyecug@163.com

5、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副主任 易 明

联系电话:027-67848554,电子邮箱:yimingcug@126.com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综合部部长 张 华

联系电话:027-67883200,电子邮箱:80315098@qq.com

校团委副书记 胡 肖

联系电话:027-67883315,电子邮箱:43111527@qq.com

校团委科技实践部长 朱 丹

联系电话:027-67883315,电子邮箱:zhudan2011@126.com

6、大赛工作QQ群为109099228:请每个学院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7、大赛学生交流群:496231191:请参赛学生团队加入该群,便于了解赛事最新进展及相关安排。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委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