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计划项目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4年以后在湖北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科技企业。
二、支持领域
支持互联网、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信息服务以及文化科技融合领域(动漫影视、光影体验、数字出版、新媒体信息等)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包括:
1、具有一定创新性、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的科技创新产品项目;
2、具有完整的创业计划和具有创新商业运营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及文化创意领域的创业项目;
3、其它相关创新性项目。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地址应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科技厅授牌的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内;
2、企业法人代表应为2013年以后(含2013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3、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需要与孵化器签有孵化协议书;
4、具有与项目开发、运营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5、企业运行正常,有发展潜力;
6、在往年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中已立项支持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并提交(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各孵化器应对园区内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孵化器负责人在申报表的审核确认栏签字并加盖孵化器公章。
2、项目推荐。
在完成在线申报,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打印纸质档,一式两份,于6月23日12:00之前交至聚创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334(北区食堂三楼)。
五、有关要求
各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失信者名单,不再受理该申报主体的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张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3200
邮箱:chuangyecug@163.com
地址:聚创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334(北区食堂三楼)
附省科技厅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协调办 黄源 027-87135795
邮箱:huangy2015@vip.qq.com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
附件: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