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综合  >  正文
关于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学工组:

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网上注册的相关规定,电子照片是学历证书网上注册的关键信息,无电子照片学历证书不得注册,新华社是教育部唯一授权的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单位。经与新华社湖北分社协商,我校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拍摄对象

全体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及住届滞后毕业生。

二、拍摄时间

2016年11月23日、24日(周三、周四)两天进行,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三、拍摄地点

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四、拍摄要求

1.拍摄过程需扫描身份证原件,请一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等信息,并签名确认。若信息有误及时与拍摄现场的招生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更正,毕业证相关信息以此次核实为准,以后不再变更。

2.拍照形式:为便于维持拍摄现场秩序,请各学院2013级辅导员具体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分组进行。请通知到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有组织有纪律的进行拍摄。

3.此次图像集中采集费用(含照片冲洗费)由学校统一承担,未能参加此次集中图像采集的毕业生,须自行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费用自理(15元/人),学校不再承担。

4.图像信息为学历证书的关键内容且以后不予变更,请各位毕业生注重仪容仪表,着正装参加拍摄。

5.自行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于2017年5月1日前将纸质照片提交到学生工作处招生注册办公室,因缺少照片影响正常毕业,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在外地的毕业生可到新华社全国各分社进行图像采集,除寒暑假、节假日外均受理散拍,新华社湖北分社联系电话027-68881175 、68881143。(院校代码10491,学院代码为班号前2位数)。

学生工作处招生注册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日期

分组

时间

学院

11月23日(周三)

第一组

8:30—10:00

地学院

10:00—12:00

资源学院

13:00—15:00

工程学院

15:00—15:3 0

李四光学院

15:30—16:30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课部/海洋学院

第二组

8:30—10:00

环境学院

10:00—12:00

材化学院

13:00-14:00

地空学院

14:00—15:30

机电学院

15:30-16:30

补照

11月24日(周四)

第一组

8:30—10:30

信工学院

10:30—11:00

外国语学院

11:00—12:00

数理学院

13:00—15:30

经管学院

15:30—16:30

自动化学院

第二组

8:30—10:00

公管学院

10:00—11:00

计算机学院

11:00—12:00

珠宝学院

13:00—15:00

艺媒学院

15:00—16:30

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