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综合  >  正文
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武汉市求职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点击数:

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武汉市求职补贴的通知

 

2017届本科毕业生:

为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 ,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 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识武政规〔 2015 〕 15 号》精神 ,经研究确定 ,从 2016 年 12 月至2017 年 3 月开展武汉地区 201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五类2017届本科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800元/人。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课)部提交《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学院(课)部审核毕业生申请材料信息并在申请表中“所在院校意见”处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工处就业中心;求职补贴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

3、学工处就业中心初审公示后,向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上报申请材料;

4、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四、所需材料

上述五类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儿童福利证原件、复印件,烈士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或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

4、本人在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

五、材料报送说明

请各学院(课)部收取学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并初审,于2017年3月13日前统一提交201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的纸质材料至学工处就业中心,学院(课)部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发至cugjob@163.com

附件: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院(课)部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工处大学生就业中心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