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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2017年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武汉专场)

发布时间:2017-04-07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双提十攻坚”行动要求,抢抓省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区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助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长兴县人民政府将举办2017年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武汉专场)。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湖北省浙江商会(总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兴县科技局、长兴县委人才办、长兴县商务局、长兴县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湖北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会、武汉光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豪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香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州企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大赛主题

“创新时代 创业长兴 创赢未来”

三、参赛条件

1.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产品成熟,两至3年内可实现产业化;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3.项目产业应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大健康等相关领域且商业价值大、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带动就业能力强;互联网平台性项目谢绝参赛;

4.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四、大赛流程

1.网络报名。参赛项目团队可登陆大赛网址http://www.cxcxcyds.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撰写商业计划书,发送至邮箱:cxcxcyds@sina.com,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5月18日,咨询电话0572-6086510,联系人:姚志,陈之莹。

2.专家评审。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大赛组委会邀请技术专家、创投专家、财务专家等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照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评审规则,形成专家评审分数。

3.现场比赛。根据报名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情况确定具体比赛程序及形式,原则上于5月下旬在浙江长兴进行最后的项目路演及答辩,大赛组委会将组织风险投资、市场营销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采取限时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委进行比赛打分,并现场公布。

4.大赛颁奖。赛后,大赛组委会将依据现场路演专家评分,结合我县实际,确定项目获奖等次,进行网上公示,并专门邀请获奖项目负责人来长兴实地参观并参加颁奖仪式,推动获奖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五、大赛奖励

1.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具体等次、数量以专家现场评分为依据,经大赛组委会审议后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获奖团队(项目)需在获奖6个月内在长兴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作,方可享受以上现金奖励和政策支持,具体请参照《长兴县创新创业大赛奖金拨付细则》(长科〔2016〕32号)

2.组织奖励

对本次大赛组织工作进行评比,并对优胜单位(大学、中介)进行奖励

3.扶持政策

获奖项目到长兴落户后可优先认定为重点扶持项目,经认定的重点扶持项目将享受基金投资、贴息贷款、融资担保、房租减免、生活配套等众多大力度优惠政策,具体请参照《长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大众创新创业 加快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长政发〔2015〕51号)。

附件1:长兴县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项目商业计划书基本要求

附件3:《长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印发关于支持大众创新创业,加快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长政发2015,51号)

附件4:浙江省长兴县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