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近日来发生大学生游泳溺水死亡,造成巨大伤痛和社会影响。按照省教育厅【鄂教综治办(2017)2号)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广泛开展教育警示。预防溺水工作事关学生生命安全、家庭幸福和学校社会影响。要通过班会、年级大会、专题会等多种方式强化安全防范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和引导,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做到人人皆知晓、人人受教育,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管理约束。。
二、严格“五不”要求,切实预防溺水安全事故。“五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醒。对学生在校外见习实习实践的,要进一步加强提醒,防范于未然。
三、加强安全形势研判,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要高度关注学生行为状况,如毕业生状况、学生酗酒打架问题、学生学业考试等问题,防止引发事故。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引导疏导和介入应对,防范危机事件;要关注天气和自然环境的变化,提醒学生防范自然灾害。
四、加强工作责任落实,形成共治氛围。要结合学院学生特点、学生行为活动特点,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应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要开展签订《大学生防溺水事故责任书》,覆盖到全体学生。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作用,开展自我教育引导和监督。对于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学校将予以追责。
学工处 保卫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