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选聘2017-2018年度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学生工作全面发展,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需要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的相关政策,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现面向全校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开招聘2017-2018年度学生兼职辅导员,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开阔的实践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对象与工作岗位
1.面向优秀研究生(含2017年9月份入学的研究生)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充实各学院辅导员队伍,作为带班辅导员的补充力量(个别名额安排到学生工作部门工作)。
2.面向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2017年9月份进入三年级或四年级)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作为园区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少量名额安排学生工作部门工作)。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熟悉学生特点和了解学生工作整体架构,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兼职工作;
4.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本处理能力和心理沟通能力;
5.服从管理,组织观念强,责任心强,有协作和奉献精神,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6.原则上要保证在相关岗位上工作一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7.兼职辅导员是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储备力量,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并符合专职辅导员招聘基本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申请报名
1.符合应聘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学工部主页“通知公告”或“表格下载-学习支持”中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分研究生用表和本科生用表)。
2.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拟应聘学院(课部)兼职辅导员的,请将报名表交至招聘学院(课部)学工组;拟应聘学园兼职辅导员的,请将表交至学工部大学生管理中心;拟应聘学生工作部门兼职辅导员的,将报名表交至学工部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办公室。所有申报人员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cugLSC@163.com。
四、考核与录用
1.本年度兼职辅导员选聘由用人单位自主选拔,但须严格按照选聘条件择优选拔,党委学工部统一审核批准。
2.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选拔推荐合适人选,力求本学院专兼职辅导员男女比例与学生男女比例一致,并在6月25日前将拟选聘结果和所有报名表送交学工部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办公室。
3.党委学工部将对各用人单位选拔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予以公示,于7月上旬正式录用。
五、招聘岗位公布
工作单位
| 岗位数
| | 工作单位
| 岗位数
|
地学院
| 3
| 信工学院
| 3
|
资源学院
| 2
| 珠宝学院
| 1
|
材化学院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3
|
环境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2
|
工程学院
| 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
|
地空学院
| 2
| 校团委
| 2
|
机电学院
| 2
| 研工部
| 1
|
自动化学院
| 3
| 学工部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各学园(本科生)
| 39
|
外国语学院
| 1
|
六、要求及待遇
1.凡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严格按照聘用单位要求开展工作,接受用人单位业务指导,同时按要求参加学生工作部组织的兼职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评优等活动。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聘用期为一年(工作十个月)。
2.没有专职研究生辅导员的学院(课部),应当安排一名兼职辅导员协助副书记开展研究生德育工作。
3.兼职辅导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其中研究生750元/人·月、本科生600元/人·月。年度考核获得优秀者,另外给予奖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电 话:027—67883210(办)
地 址:学生工作部207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本科生用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研究生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