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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春季学期“勤工助学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点击数:

为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在工作中践行“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校训精神,激励我校学子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学生工作处决定表彰一批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授予“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2017年度春季学期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岗位的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

二、评定条件

1、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无迟到、误岗、早退、辞岗现象;

2、工作认真负责、劳动积极性高、集体观念强、责任心强、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3、获得过勤工助学岗位业绩奖励(即上学期月工资至少有一次超过220元)。

三、评定方法及流程

1、“勤工助学之星”名额原则上按用人部门勤工助学人数的10% 评选,不足1人按1人评选,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2、请用人部门负责老师等额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

3、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请下载并打印“勤工助学之星”推荐表(附件二),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用人部门负责老师,用人部门老师将本单位推荐表于2017年6月25日前统一送至大学生奖助中心106办公室。2017年6月25日前未上报至奖助中心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大学生奖助中心将根据用人部门负责老师推荐意见与日常督察考核记录推选出“勤工助学之星”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最后报学生工作处审定后表彰。

5、获奖学生每人奖励100元,并颁发证书。

四、联系我们

1、联系电话:67883445

2、联 系 人:黄老师

3、联系地址:学工处奖助中心106室

学工处大学生奖助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勤工助学之星名额分配表

岗位名称

名额

岗位名称

名额

地学院学工组

1

学工处资料室

1

资源学院学工组

1

学工处创业中心

4

材化学院学工组

2

图书馆

7

环境学院学工组

1

档案馆

3

工程学院学工组

1

党委宣传部

2

地空学院学工组

1

财务处

2

机电学院学工组

1

收发室

1

经管学院学工组

1

艺媒音乐厅及实验室

1

外语学院学工组

1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

信工学院学工组

1

校友与社会合作处

1

数理学院学工组

1

后勤房产管理科

1

体育课部学工组

1

后勤资产管理科

1

珠宝学院学工组

1

后勤运行管理科

1

艺媒学院学工组

1

后勤保障处物业中心

4

公管学院学工组

1

后勤饮食服务中心

1

李四光学院学工组

1

高教所

1

计算机学院学工组

1

校医院

1

马克思学院学工组

1

教务处

1

自动化学院学工组

1

生环国重

1

海洋学院学工组

1

楼层长

19

学工处招生办

5

学校工会

4

学工处就业中心

6

团委

3

学工处综合办

4

地大附属中学

3

爱心驿站

2

艺媒学院美术馆

1

奖助中心宣传部

2

法律诊所

1

学工处思政办

2

奖助中心勤工助学

2

学工处学习支持中心

6

奖助中心贷款代偿

2

学工处信息中心

7

奖助中心奖学金

1

学工处咨询中心

3

地调院

1

附件2“勤工助学之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