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习实践学生多、留校学生多、学生活动范围广等实情,为维护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强化安全防范,维护校园稳定,现就加强暑期学生教育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防范
1、开展安全教育动员。放假前,以班级、年级为单位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强化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实践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实行暑期学生动向登记制度,填写《寒、暑期学生动向统计表》,掌握学生去向。
2、组织实习实践培训。按照实习实践要求和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培训,说明纪律要求,引导学生安全作业、规范操作、科学实施,不违规作业、违规操作,保障自身安全。实习期间相互照应,保持与同学、老师的密切联系,防范洪水、泥石流自然灾害。
3、强化暑期活动管理。除学校安排正常的实习实践外,任何学生社团组织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单位批准不得以学校名义、社团协会名义组织开展活动。违规开展活动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做好安全值班和形势研判。安排好暑期专人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做好意外伤害应对预案。针对重点群体、重要情况、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总值班室或学生工作值班台报告。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5、学生原则上在放假后一周内离校,贵重物品由其本人带走或妥善保存。有特殊原因需留校的,须向学院(课部)书面申请获准同意。
学院确认后做好相关留校数据备存《中国地质大学寒/暑假留校学生汇总表》。
6、留校学生须填写《暑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并服从管理。留校期间,外出应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外出活动1天须向学院老师和宿舍管理人员报告去向。外出3天须向学院(课部)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宿舍值班处登记。
7、针对暑期留校学生,学院(课部)应进行相对集中住宿,不允许单人独住。对离校回家无人居住的宿舍做好登记。期间,要安排老师、学生干部开展宿舍巡查,实时掌握留校学生状况,加强安全防范。
8、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外出涉水、游泳、游玩,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酗酒,不得参加校外集会聚集活动。注意校舍、食堂、在建工地、水电线路等硬件设施在汛期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在校内组织活动超过50人的须报保卫处批准。
三、强化安全责任、过程管理
9、学院(课部)副书记、副院长对学生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实习实践带队老师、值班管理干部负具体责任。要提高安全认识,切实把教育动员、安全防范落实到年级、班级和每个人,落实到实习实践各环节,做到安全教育全覆盖。
10、学院(课部)要强化痕迹管理,建立返家、留校学生管理台帐,签订《暑期安全承诺书》,如实记录学生暑期去向,妥善保存相关承诺书、申请、批准等资料,做到有据可查。
11、根据防汛形势需要,各学院(课部)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留校学生防汛动员等准备工作。请各学院(课部)将暑期留校学生管理的人员(包括学生干部)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参与防汛准备人员等信息于7月3日前报送学工处大学生管理中心备案。(相关表格及承若书见学工处网站表格下载事务管理专栏)
四、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12、根据学校暑期放假通知安排,学生应于9月2日返校报到,学校将于9月3日上午12时汇总学生到校情况。请各学院(课部)提醒学生按时返校,及时注册。凡延迟到校、旷课的,未注册的,将按校纪校规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