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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学工组:

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网上注册的相关规定,电子照片是学历证书网上注册的关键信息,无电子照片学历证书不得注册,新华社是教育部唯一授权的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单位。经与新华社湖北分社协商,我校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拍摄对象

全体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及往届滞后毕业生。

二、拍摄时间

2017年11月27日、28日(周一、周二)两天进行,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三、拍摄地点

第一组: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舞蹈厅

第二组:西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演播厅

四、拍摄要求

1.拍摄过程需扫描身份证原件,请一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等信息,并签名确认。若信息有误及时与拍摄现场的招生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更正,毕业证相关信息以此次核实为准,以后不予变更。

2.拍照形式:为便于维持拍摄现场秩序,请各学院2014级辅导员具体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分组进行。请通知到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拍摄。

3.此次图像集中采集费用(含照片冲洗费)由学校统一承担,未能参加此次集中图像采集的毕业生,须自行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费用自理(15元/人),学校不再承担。

4.图像信息为学历证书的关键内容且以后不予变更,请各位毕业生注重仪容仪表,着正装参加拍摄。

5.自行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于2018年5月1日前将纸质照片提交到学生工作处招生注册办公室,因缺少照片影响正常毕业,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在外地的毕业生可到新华社全国各分社进行图像采集,除寒暑假、节假日外均受理散拍,新华社湖北分社联系电话027-68881175 、68881143。(院校代码10491,学院代码为班号前2位数)。

 

学生工作处招生注册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