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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点击数:

各学院学工组:

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根据2018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根据教助中心〔201870号文《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我校本科生2018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6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24名,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为4331名。

1、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体现国家对艰苦专业优秀学生的奖励,向地调、矿调班倾斜,每班倾斜1人,共倾斜7人。

2、国家助学金向地调、矿调班倾斜,每班倾斜2人,共18人。艺术类专业学生按学生人数20%比例分配国助指标,涉及到珠宝学院和艺媒学院。

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学生必须为学院认定的贫困生。

3、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可分为三个基本等级,其中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特殊情况(孤儿、严重受灾、无经济来源等)学生受助金额可适当提高,各学院总金额=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3000元,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各个等级的资助人数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可均分。

4、国家励志奖、国家助学金倾斜情况表

学院

国家励志奖倾斜人数(2-4年级)

国家助学金倾斜人数(1-4年级)

地学院

1

2

资源学院

6

16

合计

7

18

 

5各学院具体名额表(含倾斜人数)


学院

国家奖学金名额

励志奖学金名额

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

备注

1

地球科学学院

7

23+1

191+2

所报国助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院人数的30%,珠宝与艺媒的艺术类专业单算,人数不得超过此类专业人数的22%

2

资源学院

8

26+6

215+16

3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1

33

277

4

环境学院

10

31

259

5

工程学院

18

56

466

6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7

21

179

7

海洋学院

1

3

35

8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15

48

401

9

自动化学院

8

25

219

10

经济管理学院

18

58

467

11

外国语学院

3

11

88

12

信息工程学院

14

42

353

13

数学与物理学院

6

20

189

14

珠宝学院

5

16

82


珠宝学院艺术类专业



43

15

公共管理学院

8

26

224

16

计算机学院

12

37

309

17

体育课部

1

4

32

18

艺术与传媒学院

9

27

42


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



156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3

30

20

李四光学院

2

7

56


总名额

164

524

4331


 

6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主动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份,交学院;国家励志奖要求同上。国家助学金申请者无须打印审批表上交。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人,并在全校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学工处发放奖、助学金及奖学金证书。

 

三、评审要求:

1.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学校会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宣传。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

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并签名。

2.请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以便了解学生成长情况。

3.请各学院推荐当年度获国家奖学金同学1名,做为我校上报教育部的典型同学代表备选人选。

4.请从历年受国家资助同学中选报1名同学,做为我校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典型同学代表上报人选,附上简单的事迹介绍(电子文档即可)。

5.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四、填表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一律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学院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专业、班级排名都可,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排名必须按一学年填写,不可以分两个学期填写。

3.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5.学院意见栏请保持意见与签名字体一致,内容不能一模一样,要有具体推荐意见,必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能用签名章代替。

7.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 表格上报须有一份原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五、提交材料

1.9月30日前,请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国奖、励志奖《评审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文档);以上材料均须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2.10月15日前,请学院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文档),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加盖公章。

电子文档请上传“地大资助工作组群共享里”,文件名:学院+奖项名称。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788344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9月7日

  2018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01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国家助学金评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