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省高校“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须于11月9日前选送我校参加比赛的参赛人选及参赛作品。在去年举办的首届比赛中我校选送的4名学生在湖北省首届比赛中荣获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的好成绩。为引导广大师生感恩伟大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坚定“四个自信”,继续巩固和发扬成绩,现就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按照教师、学生两个群体开展比赛。
1.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界定为学校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二级院系学工组长、分团委书记、长期从事院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以及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办公室从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干部教师。
2.学生: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生)。
二、基本要求
1.演讲比赛:演讲以叙事、抒情和说理为主,要求政治导向正确,演讲主题突出;内容积极健康、真实感人;用普通话演讲,要求发音标准、流畅、清晰;演讲时间每人控制在6分钟以内;演讲内容要求演讲者本人原创。
2.征文比赛:体裁可选报告文学类、诗歌类、散文类、小说类等。题目自拟,要求内容导向正确,积极健康,真实生动,视角新颖,主题鲜明,感染力强,力求以小见大,切忌空洞空乏。征文字数4000字以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
各学院、培养单位报送人选及作品时请注意演讲比赛及征文比赛人选尽量不叠合,民族不重复,充分发挥各民族学生才情禀赋。参赛演讲稿/作品请以“参赛作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学院+演讲/征文”命名。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各培养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参赛教师、学生演讲稿及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2245256622@qq.com。
2.学校将于11月1日组织校内集体选拔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3名学生1名教师、5篇作品(其中学生4篇,教师1篇)参加湖北省比赛活动。
请各学院、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教师、学生踊跃报名参赛,展示地大师生精神风采。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