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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学工组: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老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15日前,学生完成网上申请。

2.2018年6月25日前,班级完成民主评议。

3.2018年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审核。

二、工作任务

(一)本人申请

1.登陆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二)

2.向班级提交认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班级民主评议

1.由班级管理员登陆系统,下载班级民主评议信息,添加表头(**班2018-2019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表尾(全体民主评议成员签名:),然后打印评议表。

2.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评议,评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认定标准,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与相关材料、并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参差个人情感,评议完成后,所有成员签名。

3. 班级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上传评议表(图片),并将班级认定相关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组保存(各学院按班建档,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为便于暑期走访活动的进行,每个班级在班级民主评议时需推荐至少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被走访对象,被推荐的同学有义务协助学校完成暑期走访活动。在备注中填写(推荐走访)

(三)审核及建档备案

1.学院审核:各学院对本院各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登陆系统审核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备案:学生奖助中心依据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予以备案建档。


三、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本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2018-2019学年的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2.本次认定及审核工作的对象为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毕业班不参与本次认定。

3.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登陆系统导出学院认定数据,添加表头(**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后打印纸质版交至大学生奖助中心106办公室,不需要提交电子版本。学生个人申请材料由学院保存。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6788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