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根据2019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根据教助中心〔2019〕47号文《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我校本科生2019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65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26名,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为4441名。
1.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体现国家对艰苦专业优秀学生的奖励,向地调、矿调班倾斜,每班倾斜1人,共倾斜6人。
2.国家助学金向地调、矿调班倾斜,每班倾斜2人,共16人。珠宝学院、艺媒学院、环境学院分别按15%、18%、20%比例分配基准人数。
3.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为2至3档,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元至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各学院总金额=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3000元,不得随意增减,各个等级的资助人数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可均分。
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学院认定的贫困生。本年度认定的贫困生名单直接转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基础名单,学院根据名单及认定等级,对资助金额进行分配。如有特别增减情况,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4.国家励志奖、国家助学金倾斜情况表
学院 |
国家励志奖倾斜人数(2-4年级) |
国家助学金倾斜人数(1-4年级) |
地学院地调班 |
0 |
0 |
资源学院矿调班 |
6 |
16 |
合计 |
6人 |
16人 |
5.各学院具体名额表(含倾斜人数)
|
学院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励志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 |
备注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6 |
19 |
169 |
未来城校区4个学院新生国助基准指标(红色字体)合计322人。 |
2 |
资源学院 |
8 |
24+6 |
210+16 |
3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10 |
32 |
212+71 |
4 |
环境学院 |
10 |
31 |
161+53 |
5 |
工程学院 |
17 |
54 |
473 |
6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7 |
21 |
181 |
7 |
海洋学院 |
1 |
4 |
43 |
8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16 |
50 |
434 |
9 |
自动化学院 |
9 |
28 |
255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17 |
55 |
474 |
11 |
外国语学院 |
3 |
11 |
93 |
12 |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16 |
50 |
331+82 |
13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7 |
21 |
208 |
14 |
珠宝学院 |
5 |
15 |
77 |
15 |
公共管理学院 |
7 |
22 |
205 |
16 |
计算机学院 |
13 |
41 |
271+116 |
17 |
体育学院 |
1 |
4 |
38 |
1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9 |
27 |
171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4 |
35 |
20 |
李四光学院 |
2 |
7 |
62 |
|
总名额 |
165 |
526 |
4441 |
|
6. 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要求同上。国家助学金无须学生申请,名单由贫困生认定库生成,学院统筹分配金额。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3.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学工处发放奖、助学金及奖学金证书。
三、评审要求:
1.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学校会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宣传。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
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2.请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以便了解学生成长情况。
3.请各学院推荐当年度获国家奖学金同学1名,作为我校上报教育部的典型代表备选人选。
4.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四、填表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A4纸张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学院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专业、班级排名都可,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3.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5.学院意见栏内容不能一模一样,要有具体推荐意见,必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能用签名章代替。
6.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 表格上报须有一份原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五、提交材料:
1.9月30日前,请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国奖、励志奖系统导出列表信息表(即简表,纸质一份);以上材料均须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2.10月14日前,请学院提交系统导出国家助学金列表信息表(即简表,纸质一份),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加盖公章。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上传学生资助工作群(**学院事迹材料)
说明:1.今年是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使用,学院审批分两级(辅导员、学院),皆用公用帐号,见附表。
2.学生工作资助群有青贝科技公司人员进行技术支持、答疑服务。
3.系统开放关闭有时间限制,请学院注意时间节点,勿因一个学院拖延而耽搁全校进度。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