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2019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各高校组织学生进行开学安全告知和教育提醒。工作安排如下:
1.《高等学校开学安全告知书》由学院(培养单位)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A3打印并集中签名确认;
2.在签订前,各学院(培养单位)应通过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高等学校开学安全告知书》的具体内容,教育过程要妥善留存记录;
3.因校外实习、请假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学生,通过网络渠道明确告知,并要求自行A3打印《高等学校开学安全告知书》,签名确认后拍照提交存档,待回校后完成书面补签程序;
4.《高等学校开学安全告知书》签订完成后,请学院进行自查,确保在籍学生无疏漏;并对签订材料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顺序排列,妥善存档备查。《高等学校开学安全告知书》将作为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处置的重要工作依据。
学生工作处(部)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