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2点击数:
各学院学工组:
现接到教育部司局函件《关于调剂2019年预算的通知》,追加我校国家助学金费用,由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标准提高到3300元,资助名额数不变。
各学院在国家奖助学金评选通知中的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不变,总金额增加。各学院总金额=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3300元。
每生每年2000元-4000元范围可提升到2300元-4300元,如有特别情况学生,学院可提高至5000元限额并附情况说明。
国家助学金提交截止时间:10月22日
特此通知
学工处奖助中心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