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学校决定于近期全面开展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时间
2019年12月11日—12月20日。
二、自查清理内容
1.已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近况;
2.未经审批私自校外住宿学生情况;
3.求职实习等离校外出学生情况。
三、自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清理工作,对所有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开展全面清理,自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认真填写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自查表(见附件);
2.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不留管理盲点漏洞,杜绝学生不经审批私自租房居住。对没有办理校外住宿在外租房的学生,加强教育管理,限期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确有校外住宿需求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3.对校外住宿学生,要核实住宿原因、房屋详细地址、房主联系方式,加强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引导,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畅通交流渠道,共同加强学生日常思想行为状况的关注和把握;
4.对求职实习等离校学生,严格请销假管理制度,要掌握其离校原因、期限、去向及在外居住位置。对时间较短无固定住所的学生,学院(培养单位)自行核实掌握并加强管理,不计入自查表。
四、自查结果报送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自查表纸质档签字盖章报学工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208室,电子档发送至25747373@qq.com邮箱。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11日
附: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