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3日进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安排,现就考试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期间,各学院(培养单位)重点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行为轨迹掌握,20日-23日期间每日点名排查掌握学生动态,严格请销假制度。对无故未到校者,深入调查核实,逐一查明去向,杜绝在校学生参与助考、替考。
二、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公告栏、网站、QQ平台、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以及考试纪律和法规教育,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重点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5-12条)有关考试作弊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款,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法律宣传全方位、全覆盖,使每一名学生都充分认识到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切实做到知法守法。
三、加强有害信息关注和上报。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关助考、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广告,共同净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发现上述有害信息或其他考试作弊线索的,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保卫处值班电话:67883110。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要求,责任到人,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在校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作弊行为的,将在全校通报,对于参与作弊或者替考“枪手”的学生一律按照校纪校规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