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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心理工作(谈心谈话技能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点击数:


各学院(人才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校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辅导员谈心谈话技能专项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目标

1.理论筑基: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与谈心谈话核心原则;

2.技能强化:提升倾听、共情、提问与反馈等沟通技巧;

3.危机应对:学会处理一般心理问题,增强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

4.实践转化:通过角色扮演与案例研讨强化实战能力。

二、培训对象与要求

2023年、2024年入职的专职辅导员必须参加16学时课程,其他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必须参加至少10学时课程。鼓励2025年即将入职的专职辅导员、1+3辅导员参加培训。鼓励各学院组织班主任、导师、兼职辅导员等参与培训。鼓励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培训。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课程安排:培训共16学时,四月下旬至五月中旬(见附件)

培训地点:东区教学综合楼

四、工作与参训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参训认识。开展辅导员谈心谈话技能培训是学生工作队伍集中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充分掌握心理育人技能、切实提高思政育人实效的重要方式和基础本领,各学院和全体辅导员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安排参训。

2.严肃纪律,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须提早安排好日常工作,全身心投入学习,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学习要求,强化学习效率。各学院要做到应培尽培,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强化交流,注重成果分享。各学院要强化辅导员学习成果运用,结合本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及时开展学习成果交流分享,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与学生交心谈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候金波  6788367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