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2023年新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各项目组提交的《项目任务书》,2023年新立项的386项项目已经进入中期检查阶段。请各学院根据项目完成的时间节点,督促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提交中期检查材料(11月1日-11月9日):项目负责人请在“创新实践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栏进行中期材料提交、并在“日志填写”栏完成前期的项目日志。完成提交后,各项目负责人须联系指导老师并在11月9日前完成指导老师审核操作。
2、组织专家评审(11月10日-11月15日):各学院组织1位及以上专家在“创新实践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线上评审。
3、评审结果提交(11月20日前):由各学院教务秘书在“创新实践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最终评审结果。
4、项目变更及审核(11月1日-11月20日):项目如有信息变更,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9日前,在“创新实践综合管理系统”中“项目变更”栏进行变更申请提交。(特别提醒:项目成员变更后总人数不得超过所立项项目类型规定的人数。)学院在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变更”学院审核操作。
请各学院按以上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好本学院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对于进展滞后的项目要及时了解情况和通报负责人,同时对于项目中期阶段产生的优秀成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本科生院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专家审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