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2023年11月-12月在海南大学举办。学校将从已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进行推荐选拔,参加本次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交流和项目成果展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以2022年4月份以来结题的2021、2022年国家级大创项目(见附表1)为主;同时,鼓励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在研国家级项目推荐。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二、参选内容及要求
1.学术交流:以学术报告形式进行学术交流,要求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
2.成果展示交流: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形式进行项目交流。主要针对成果类大创项目,提交项目成果图片及相关专利证明。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针对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以上三类参选内容的具体要求参见《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登陆http://gjcxcy.bjtu.edu.cn/NoticeBulletin.aspx?570A97D04A9FA2356C9B72930E96E9F9查看)。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7月2日之前将参选论文或展板内容以及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报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邮箱chuangyecug@163.com)。发送邮件文件名为:“学校校名-项目编号-学术论文名称(成果/项目名称)”,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10491001-攀壁机器人的研制”。
四、组织选拔
学校将于7月3日-5日组织选拔学术论文、参展项目或创业推介项目共计3项,选拔推荐的项目将由湖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教育部高教司主办的创新创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活动,请各学院予以重视,认真选拔和推荐项目申报,入选年会项目有机会直接晋级本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2024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未尽事宜或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7848554。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2022年4月份以来结题的国家级大创项目名单》
附件2:《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3:《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