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此次结题验收对象包括:

1、2022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2022年5月立项);

2、2021年立项且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外地开展实验尚未结题的的个别项目(已在学院及双创办公室备案)。

注意: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对系统中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统一做“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题验收安排

(一)验收负责单位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自学院大创项目的结题评审,学校对验收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二)结题验收流程

1、结题材料提交阶段(5月19日24:00截止),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实践综合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结题报告和提交结题成果等相关材料,并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完成在线审核。

2、各项目指导老师于5月21日前完成线上结题报告的审核,指导老师审核后,由学院教秘老师负责检查本学院结题报告提交情况和指导老师审核情况,并提交审核结果。

3、各学院于5月22日—5月26日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结题验收材料需3位及以上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取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建议结合线上材料提交情况,同步组织线下汇报答辩。专家评分结果通过“创新实践”系统提交

4、各学院于5月29日前完成结题验收的学院审核,并在“创新实践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最终评审结果。

5、学校对评审结果审核无误后,发文公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并为结题“合格”与“优秀”的项目组成员认定创新创业学分,以及统一打印结题证书。

(三)评审要求

1、专家评审依据为项目任务书达成度、项目日志完整性、结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成果产出,重点考察项目对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实效。评审满分100分,项目总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通过,60分以下为不通过;其中优秀率不超过10%

2、评审过程中,对于成果有良好展示度者(如有实物、高水平论文与专利等成果支撑)的项目,可推荐参加2023年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大创”年会),推荐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结题验收的时间节点提交结题申请和相关材料,“创新实践系统”一旦关闭填报即视为放弃结题。

请各学院严格按学校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对优秀结题项目和指导教师,学校会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奖励。

联系方式: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  027-67848554

本科生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