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创业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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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3 年年度校园“创业先锋” 暨“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积极国家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大学生“双创”热情,宣传和表彰我校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提高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年度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5年内优秀创业学生。

二、申报条件

1.已开展创业活动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在开展创业活动的毕业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已开展创业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创业成果;

2.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良好的团队领导力,创业项目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对激励我校学生敢于创业、勇于创新能起到较好的促进示范作用;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成绩位于班级前70%;

4.同等条件下,已经完成工商、税务注册的优先;创办企业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有营业收入的优先;参加“互联网+”大赛等全国双创赛事并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创业团队负责人优先;

5.过往已获得该奖励者不重复参评。

三、申报程序

1.在“中地大创新创业”微信公众号下部菜单栏点击“创之所及—创业先锋”,输入提取码“2023”即可下载并填写《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见报名表附件材料清单);

2.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按评审结果排名初选出候选人名单,报送学校审核;符合资格者将同步进入线上投票(占比20%)和线下路演环节(占比80%);择优遴选出不多于10人,授予校园“创业先锋”称号并颁发“创业之星”奖学金(其中,毕业生当选者仅授予荣誉);

3.线下路演。采取5+2的方式进行答辩(5分钟陈述介绍,2分钟评委提问);

4.线上投票。线上通过“中地大创新创业”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示,同期评选出创业最佳人气奖2名。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6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到北区食堂三楼334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校园创业先锋暨创业之星申报表》及相关证明。同时将电子版材料请发至chuangyecug@163.com,邮件题目注明:2023校园创业先锋申报+学院+姓名;

2. 2022年11月27日(暂定)组织材料审核,公布候选人名单;

3.2023年11月29日(暂定)线下评审(5分钟陈述介绍,2分钟评委提问);

4.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30日(暂定),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同步组织线上投票,结束后公示入选名单,为当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创业之星”奖学金(2000元)。

五、其他事项

本年度校园“创业先锋”称号获得者将参加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星火·创沙龙”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宣讲分享创新创业经历,提高创业榜样的引领性和带动性,扩大双创教育覆盖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唐老师 游老师 田一茜

联系电话:18272021054(田一茜) 15827602896 (唐老师) 027-67896478(游老师)

邮箱:chuangyecug@163.com

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