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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参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初定于2026年12月在西南交通大学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是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中的B类竞赛,学校将从已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进行推荐选拔,推荐参加本次创新年会的学术论文交流和项目成果展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以2025年5月份以来结题的2024、2025年国家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为主;同时,鼓励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在研国家级项目推荐。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二、参选内容及要求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以上三类参选内容的具体要求参见《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登录http://gjcxcy.bjtu.edu.cn/NoticeBulletin.aspx?1C2DB0134C598147D1EFD1834A0901AE=查看)。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12:00之前将参选论文或展板内容以及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报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邮箱 chuangyecug@163.com)。发送邮件文件名为:“学校名称-项目编号-学术论文名称(成果/项目名称)”,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10491001-攀壁机器人的研制”。

四、组织选拔

学校将于10月12日-14日组织选拔学术论文、参展项目或创业推介项目共计7项,选拔推荐的项目将由湖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为教育部高教司主办的创新创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活动,请各学院予以重视,认真组织选拔和推荐项目申报。

年会将遴选12项左右的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总决赛。

未尽事宜或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7848554。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5月份以来结题的国家级大创项目名单》

附件2:《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3:《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