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来华留学等。
二、抽检工作内容
本学年度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抽检工作开通学院二级帐号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各学院根据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各学院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新增专家师信息;更新与完善专家信息;对专家进行退库删除。
三、报送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
1.信息补充及上传。各学院根据抽检信息平台中下载的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组织完成本单位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信息完整后上传到抽检信息平台。
2.原文导入及附件上传。本学年度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不需匿名处理,学院将留存的非匿名版论文终稿,于9月11日前在抽检信息平台完成上传。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此次专家库报送与更新暂不开设二级账号,学校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汇总后,集中上传抽检信息平台。
2.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专家库报送与更新主要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对退休、离职或因其他情况不再担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4.专家库报送今年新增的限制条件:研究方向不能与专业名称重复,否则后续导入系统会大面积报错。
5.请于9月11日前将专家信息数据表(见附件)提交给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进度安排
时 间 |
工作安排 |
工作重点 |
8月31日前 |
自查准备 |
1.确保毕业论文最终版原文及附件正确; 2.确保原文均能正常打开调阅; 3.确保原文中论文题目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一致; |
9月1日起 |
平台上传 |
4.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5.论文(设计)原文报送; 6.专家信息报送; |
9月11日前 |
审核上报 |
7.确认信息真实准确; 8.在系统中核对相关数据; 9.填报学院信息确认单; |
9月15日 |
校级报送 |
10.学校行文上报信息报送确认单和信息报送详情清单 |
(四)工作要求
1.专人负责。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获取二级管理员帐号,完成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原则由各学院教务员负责具体工作,如人员有调整,请于8月31日前告知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2.材料准备。请应用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从格子达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导出系统生成的抽检信息表,导出路径:登录系统,点击【成绩与归档】-【学年归档】-【下载归档文件】-【全国本科抽检文件下载】-勾选【抽检信息表】-下载,检查论文题目、撰写语种信息、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等信息是否齐备,然后将抽检信息平台中下载的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中缺失的信息补充完整(注意:“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用全国抽检信息平台中的代码,如地球科学学院为10491-DXY-001)。未应用格子达管理系统的单位可直接补充完整学位授予信息。审核学院留存的毕业论文最终版及附件是否齐备,文件命名是否规范,确保毕业论文信息报送效率及质量。
四、抽检结果反馈与应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同时报教育部备案。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认真领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要求完成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工作。
附件:
1.专家信息数据表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
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3号)
4.2022-20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
本科生院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