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同学:
为保证相关同学顺利申报学位证、毕业证,关于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及学位证、毕业证申报相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要求: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或答辩成绩居专业排名最后两名且毕业论文总成绩低于70分者,应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包含1名学院副院长。学校督导员应参与二次答辩全过程。未通过二次答辩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面向全院公示并报本科生院备案。
二、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四十八条,因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而办理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当年学校规定时间内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获得批准的,证书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2024年申报学位证和毕业证的截止时间为6月27日,需参加二次答辩或拟当年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的同学,最晚应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院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且符合毕业条件后,方可申报。
本科生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