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1),我校被确立为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单位,需报送2021-2022学年全体在校生学年内实习情况,为做好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全体在校本科生本学年内的实习情况。纳入培养方案,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的实习均要统计;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学生其他实践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采集内。
二、实习分类
1.按组织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类。
2.按实习目标和开展阶段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
3.按实习方式分为虚拟实习、模拟实习和现场实习三类。
三、报送方式
1.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s://sx.chsi.com.cn/,下载操作指南,学习操作方法,并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学生实习情况数据并上传。学院管理员账号密码已通过手机短信发送。
2.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数据采集统筹与管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填好《实习监管数据模板》(附件2),于10月8日前完成2021-2022学年数据上报工作。2022年10月11日后须逐月更新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
本科生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