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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度本科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点击数:

关于上报2016年度本科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

为做好2016年的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课部)填报2016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严格按各专业培养计划填报计划,注意避免漏报,以免影响实习经费的划拨。

2、各学院(课部)应按地大发〔2006〕15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地大校办字〔2011〕36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实践教学基本规范》、《中国地质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

3、相关学院要保证北戴河、周口店、秭归三实习站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

4、去三大实习站(北戴河、周口店、秭归)实习、武汉周边地质实习、龙泉山及九峰测量实习等实习填报《基地实习计划表》,其它实习填报《非基地实习计划表》。《实习计划空白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5、三大实习站实习时间为:

北戴河:8月

周口店:7-9月

秭归:6-9月。(具体时间安排参考2015年实习计划)

5、请各学院(课部)于2016年4月26日前将实践教学计划文字材料(签字、盖章后)与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