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为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名师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中地大(汉)发〔2003〕0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13年开展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具体事项见教字(2013)25号文件。
申报、评选程序与日程安排
本届教学名师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单位推荐的形式。符合本届教学名师评选条件的教师须由个人申报并经所在学院(课部)审核推荐。并填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六届教学名师申报人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各1份,填报电子档《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六届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5日以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管理科。评审组于11月下旬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