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优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  教学评优  >  正文
关于评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七届教学名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8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

为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名师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中地大(汉)发〔2003〕0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15年开展第七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具体事项见教字(2015)27号文件。

申报、评选程序与日程安排

1.本届教学名师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单位推荐的形式。符合本届教学名师评选条件的教师须由个人申报并经所在学院(课部)审核推荐。并填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七届教学名师申报人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各1份,填报电子档《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第七届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5日以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管理科。评审组,于12月中旬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

2.附件下载: 教学名师评选表格附件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