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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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机械、工业设计专业青年教师进行实验(实践)

发布时间:2011-03-24点击数:

各学院(课部):

为切实加强我校青年教师实验(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保持我校实验(实践)教育特色,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实验(实践)教学技能,按照学校《关于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实验(实践)教学技能考评工作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9]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定于2010年9月11日-12日开展机械、工业设计专业青年教师实验(实践)教学技能考评。

一、技能考评对象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机械、工业设计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编教师;36-40岁的教师也可以自愿申请参加实验(实践)技能考评。

二、技能考评组织

考评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和实验设备处负责,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承办,相关学院或单位协办。

三、技能考评内容和具体要求

1.由机械、工业设计两专业指定教师拟定4套以实验设计为主的考核题,明确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由教师抽签选择试题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

2.每个专业成立考评评审小组,由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评委,对本专业参加考评的青年教师的考核试卷进行打分,给予评价。

3.各相关学院应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考评,并于9月3日前将考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管理科。联系人:尹民;电话:68775008

4.参加考评教师于9月10日(周五)下午3:00准时到教务处集中,抽签并领取考评内容。

四、考评成绩评定和功用

1.考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级。

2.学校将考评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水平档案。

3. 学校将对考评结果优秀的老师进行表彰。

教务处 实验设备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